有人說時間可以沖淡仇恨與傷痕,我說時間可以證明一切。

 

整件事其實很可悲,直到現在他的想法依舊如此愚蠢,認識十多年,他第一次發mail給我居然是來激怒我的,所以我索性直接打電話給他的父母,用最直接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情。

 

以下有幾點我要特別說明:

 

第一、你的父母居然在事隔一年之後還不知道發生甚麼事情,這代表了你心裡有鬼,不敢讓你的父母知道你所犯下的罪行。你已經結了婚有家庭,我無法想像你的想法居然會如此幼稚,作法居然如此不成熟,你的種種行為就像是一個做錯事的小孩子,以為耍賴打死不承認別人就會原諒你,更甚者你無法去了解尊重人性,不願意學習,認為這個世界應該要繞著你轉,一年了,我才分析出你人格的缺陷,我也有問題,十二年來我只對你的個性感到厭惡,我也不時的提出我的看法與意見,而你從不接納,我早該認清你這個人,早該在國中畢業就該跟你絕交,而我沒有,這是造成今日錯誤的原因之一。

 

第二、從莫約半個小時與你父母的交談,我仍然發現你執迷不悟,還無法看清楚事實,更加證明了我與你斷交的決心。一年了,你的mail目的還是要傷害我,由此可知,你無藥可救,所以我mail連看都沒看就直接刪了,你嘴巴裡的解釋與講清楚,說穿了就是詭辯,就是推卸責任。你以為我會相信你的鬼話? 這就像是一個犯了錯的小孩拼命的辯解那不是他的錯,而看在成年人眼裡只會覺得那是個天大的笑話,而這次我笑不出來,因為你傷害了太多人,你要為你的行為負責,為你的罪行付出代價,你的父母不能幫你扛,他們已經幫你扛了二十多年,等到他們老去、死亡,還有誰能幫你扛? 我有個老友說過男人的年紀越大,肩膀要越厚。但是,我看不到你的肩膀,我只看到一個自卑、無助,有著反社會人格的可悲靈魂。

 

第三、你父親拼命的以”12年的朋友,試圖讓我態度軟化下來,可惜的是,這一年裡我思考了很多,得到的答案只有一個我已經被這種12年的可悲友情害了12年,若是到現在我還無法看清,那我絕對是個大笨蛋。我比較相信這是場面話,因為你的父親被你隱瞞了將近一年,我不會接受這種所謂時間的友情,如果十二年的朋友還可以犯下這種錯誤,那這種朋友不要也罷。荀子:「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與之俱黑。」

蓬草一旦生長在麻田中,不用特別去支扶它,它照樣隨著麻樹,長得又挺又直。反之,晶瑩潔白的沙子,和在污濁的爛泥裏,久而久之,就被混得又濁又黑了。

這譬喻告訴我們,環境是如何深遠地影響每一個人!因此凡是有體認的教師或父母,無不在教育下一代中,十分留意環境的薰染。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孟母三遷﹂正印證了這個道理。而在學佛路上,有志當生成就之人,更不能不在長養道心,成就淨德的環境上,謹慎抉擇,刻意經營。

 

第四、“子不教、父之過這句話由你父親嘴巴說出,看樣子你父親也知道他教出了怎樣的兒子。讓他扛吧,您老已經幫這個了然的咖小背負了太多,不可能幫他扛上一輩子。不是晚輩要說長輩,您的教育方式有問題,他今天會變成這副德性,我真的要說,你們當父母的責任很大。重話不說了,因果報應。

 

第五、“我ㄧ直把你當親兒子看待,這也是由你父親嘴巴說出,這點,我無法苟同,若是把我當成親兒子看待,怎麼會過去一年多我從未再到你們家作客,你父母不覺得奇怪來追問事實,反而要等到我打電話過去才發現自己的兒子闖下大禍,才說出這樣的話? 這與正常邏輯相衝突,我無法接受。再者,我研究所都已經讀了一個學期了,若是當成親兒子看待居然會不知道? 又再次與正常邏輯相違背。

 

第六、你父親說你還記不記得當時你要去當兵的時候我還特別去車站送你?”這句話跟你說過的你還記不記得十年前你讀五專的時候機車半路拋錨還是我去幫你一起牽回來的,我入伍的時間是六年前,五專機車拋錨時間是十年前,該說甚麼呢? 這就是最後你們所能找到的說法? 國外有句諺語” like father like son ,真是貼切,再也找不到更適合的形容詞了。諷刺的是,你們的說法都一樣,都是那套”等你碩士畢業之後,條件那麼好,就會找到更好的女人”這邊我不得不說,你們把人的感情跟感受當做甚麼?? 這是不負責任與不尊重人性的說法,同時我也最厭惡。

 

第七、你父親一直說”你要這樣想,如果他沒把你當成好朋友,又怎麼會介紹女孩子給你”,乍看之下,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說法,若不是當事人,八成也會接受這樣的說法,不過我個人很討厭別人去控制別人的自由思想。這邊我要提出反駁,首先,時間點不對,當年他很暸解我要推甄的情況,所以正常的朋友應該是這樣的情況,不應該再找事情給朋友去做,包含介紹女孩子給我認識。一年多以來,我已經釐清了整個情況,雖然這個情況相當的噁心、該死、卑劣。你的兒子感覺到我讀大學的兩年期間,我跟他越來越遠,加上現在我選擇要讀研究所,又是兩年,所以他想藉由”女朋友”來把我扣住在台中,這是主要目的。然後他發現沒想到事情進行的很順利,我兩邊都選擇兼顧,所以他乾脆耍小手段,包含在我部落格匿名留言,加上該女人是他老婆的好朋友,施以手段方面又更加簡單。他的想很簡單,女人是我介紹給你認識的,不按照我的方法做,我也可以拆掉你們。到了這邊…我的怒氣已經上來了,這已經是人渣的境界了。我認識這個人十二年,我難道會感覺不出來事情前後的差異?? 包含我感覺到事後那”勝利者的口氣跟表情”更讓我對這件事情的推測更加堅固。這就是家庭教育失敗下的產物,當年是我太專心於推甄上面,沒能來得及發現這隱含在表面下的可悲人性與卑劣陰謀。

 

第八、我在部落格上面PO文章並沒有要求任何人來看,這與你的作法不同,別把我拿來跟你相提並論,你不夠格。另外,你說因為我在部落格上面侮辱你,所以你才這麼做,這點我要反駁,我不認為陳述事實是侮辱他人人格,有人要對號入座,我也沒有辦法,因為該人不是心裡有鬼就是身上有屎。古語說的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第九、我的訴求很簡單,從此之後我與你們形同陌路,不要再打擾我平靜的生活,這已經是鐵的事實,可悲的是你居然還搞不清楚整個邏輯,仍然認為還有轉圜的餘地? 當天我在你臉上看到的勝利者的表情與現在的行為相比可真是諷刺,若不是我留了一手底牌,我現在大概已經陷入絕望的深淵,而如今,你居然還有臉想說清楚? 這在我看來真是個笑話,你所謂的說清楚,不過是詭辯罷了。

 

第十、“我叫他在你讀碩士的這兩年不要打擾你,答應我,這事情等你們冷靜下來再說,這是你父親要我承諾的東西,很可惜,我不可能去承諾這種事情,我有交友的自由,我有獲得平靜生活的自由,不再被騷擾我是我身為人應有的權利,而不是協議與條件交換。我想不到您要用甚麼立場來要求我答應這種事,若是以我ㄧ直把你當親兒子看待這些話的話,同第五點,我無法接受,這與基本邏輯相背離,同時我也不知道您用甚麼立場跟資格來要求我答應這種荒繆的要求,我的答案是,不可能,我不會接受。  

 

當年我失誤了,我沒能看出你這個人心裡面真正的想法,你只是覺得我離你越來越遠,你越來越害怕失去我這個朋友,所以你無所不用其極,可悲的是,你方法不對,打從一開始你的心態就不對,方法也錯了。可惜,當年我為了推甄忙的焦頭爛額,少看了你一眼。凡爺教訓的沒錯,這是我的失敗及疏忽。

你父親也知道你的個性,說你孤僻沒有朋友,但這不是你可以拿來推卸責任的藉口。

 

當年,你那醜陋的勝利者姿態與嘲諷的語言與如今相比,更加說明了你這個人卑劣性格,我為你的父母感到可憐,因為他們的兒子讓他們蒙羞。事情到了今天,一切都如同我當年推理與預測的在走,從毫無頭緒,到慢慢抽絲剝繭,最終我終於找到答案。天理昭昭,作惡有報。

 

結論:

基於以上所有論點,你們所提出來的說法全部被駁回,我不但無法接受這些荒繆至極的理由,同時更加看透了你這種人,更加堅定了與你這種人斷交的決心,此後,橋歸橋、路歸路,互不相干,我沒有這種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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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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